各二级专业学院: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19〕17 号)精神,省委教育工委启动了第三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工作,为做好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二、评选条件
详见《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
2.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周一)17:00前,将《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蔡杰OA,纸质版交到学生工作处(办公室楼208室)。联系人:蔡杰,联系电话:18766857162。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25日